优化生育政策真的来了?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兴业研究,作者:张文达,鲁政委

我们也期待后续更多细化政策的落地,真正提升我国居民的生育意愿,为居民生育减负。

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以优化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挑战。

从七普数据来看,我国已接近“中等老龄化”社会水平,并且仍在持续加深。此外,当前居民婚育意愿降低,进一步加剧了人口结构压力。

本次生育政策出台是为了推动居民生育意愿回升。在政策内容上,主要针对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生育制约因素展开。

在子女看护上,通过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配套支持,鼓励多渠道多主体建立婴幼儿托育机构;完善推广中小学生课后、暑期托育服务。

在经济支持上,取消社会抚养费;完善落实生育保障政策;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根据未成年子女养育压力不同而有所倾斜;积极推进教育公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在保障女性就业方面,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为女性提供育后再就业培训;鼓励企业灵活弹性工作制度等。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人口数量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问题持续加深,“未富先老”问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改善,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并于6月26日通过了这一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三孩生育政策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压力较大

当前,我国已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65岁以上人口超过14%则定义为“中度老龄化”社会。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18.7%,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为13.5%,已接近这一标准。

后续,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压力或持续提升。2019年我国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45-54岁、55-64岁群体占总人口比重约为13.1%和16.1%,均高于65岁及以上人群比重。随着时间推移,未来20年这部分人口将逐渐迈向老龄阶段,我国老龄化的压力将继续上升。此时,推动三孩政策的落地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居民生育意愿偏低

而老龄人口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近年来居民生育意愿稳定在1.7左右,持续低于2.1的更替水平。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披露的数据,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进一步降至了1.3的较低水平[1]

我国近年来持续攀升的教育、住房成本,以及崇尚自由独立的社会氛围,是我国居民生育意愿乃至结婚意愿下行的重要原因。当前,七普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户户均人口较六普时期下降了0.48人至2.62人。原子化社会模式加强,折射出当前居民婚育观念的改变。

因此,我们急需推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通过政策支持来提高居民生育意愿,改善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进而保证人口和劳动力规模适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同时,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三孩生育政策的内容



要大力提升居民的生育意愿,无疑需要解决和克服制约居民生育的主要因素。决定中提到:“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因此,决定中的相关政策亦主要围绕着上述几个生育痛点而展开。

子女看护

儿童成长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看护照管。而当前高昂的生活成本、自身事业发展的压力下,居民往往无法抽身照看。在当前优生优育的生育理念下,居民往往选择减少或者暂缓生育。因此,政策亦针对居民子女成长不同阶段的看护做出具体的安排。

(1)婴幼儿时期托管

决定中明确提到:“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

事实上,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幼有所育”的概念之后,我国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规范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除了明确机构相关标准,提高托育机构的服务水平之外,许多政策还从财政奖补、土地规划、税收优惠等多个层面给予了明确,以财政资金撬动各方进行婴幼儿托育机构的投资。

决定中提出了多主体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形式,这其实也在此前的相关文件中有所体现:

  • 政府: 推动建设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 用人单位: 支持有条件企业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 社区: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 家庭: 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模式;

  • 家政企业: 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 幼儿园: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提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从目前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这意味着未来5年,我国婴幼儿托位数平均增速将超过20.0%。

(2)中小学生课后托管

中小学生放学之后的课后时间、暑期时间,往往无法与居民上班时间匹配,增加了家长照看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2021年以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多项规定,从政策上支持学校为学生放学课后、暑期提供托管服务。

2021年7月8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鼓励学校积极承担、老师志愿参加、学生自愿参加的暑期托管服务模式,建议公益普惠原则,拓宽资源渠道,为中小学生合理安排服务内容。

2021年7月13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明确提出到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在全国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要求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经济支持

针对子女抚育的经济压力,决定亦从多个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以期提高居民的生育意愿。

在出生阶段, 决定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在生育阶段,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让父母可以充分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机制,降低居民生育费用。

在养育阶段, “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在政策优惠方面,向拥有小孩的家庭倾斜。在税收方面,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住房方面,配租公租房时,向符合住房保障且拥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给予适当照顾,允许各地政府根据未成年子女养育负担细化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

在教育阶段,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以来,政府积极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学区房热度、教育资源向中西部、乡村地区倾斜。背后都体现了教育公平的理念。教育公平的推进,除了抑制校外培训需求外,更需要推进校内教育质量的提升。

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考虑到女性生育期间身体因素导致工作强度下降以及产前产后期间休假的用工成本,往往存在着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这亦使得许多女性出于就业方面的考虑,而暂缓甚至拒绝生育。因此,决定明确提出要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

  • 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 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

  • 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 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包括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

在上述政策之外,决定还从“出生一件事”联办、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孕妇产前风险筛查、新生儿及儿童保健诊疗、发展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制造配套产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安排。政策内容涵盖了产前、产后、抚养、教育、医疗、住房等方方面面。既体现了政策的细致全面,亦体现了中央推动生育的决心。

上述措施相互支持,共成体系。同时,生育政策的推进除了各地政府之外,还需要用人单位、社区、家庭、托育机构、学校等多个主体共同推进。这也对后续的政策落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期待后续更多细化政策的落地,真正提升我国居民的生育意愿,为居民生育减负。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