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苦“苹果税”久矣 苹果再遭反垄断诉讼

屡罚不改的苹果。

随着苹果公司在应用程序和应用内购买方面的法律斗争不断升级,苹果已成为荷兰集体诉讼的目标,要求获得数十亿欧元的赔偿。

3月30日,据报道,苹果公司在荷兰遭遇新的集体诉讼,该公司App Store被指控滥用30%佣金的垄断地位。诉讼称,苹果从App Store中抽取30%的应用和应用内购买分成,构成垄断行为,迫使开发商提高价格。

根据消费者竞争索赔基金会(Consumer Competition Claims Foundation)的数据,潜在的赔偿加起来可能达到近50亿欧元(约合350亿人民币)。苹果否认其支付系统不合规,拒绝对其在荷兰的App Store做出任何改变。


屡罚不改的苹果


荷兰反垄断机构一直持续调查苹果,这并非是一时兴起。

在这起诉讼之前,苹果因不允许荷兰约会软件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统,自今年1月起已经连续被罚款了10次,累计5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5亿元)。

最近一次的罚款就发生在上周的3月23日,当时苹果被罚了500万欧元(550万美元)。

众所周知,在App Store上架的软件都需要使用苹果支付系统进行支付,且苹果要从中抽取15%-30%的佣金,这就是所谓的“苹果税”。

自2008年App Store诞生以来,已经为苹果创造了超过2600亿美元的收入,这也让被抽成的其他软件开发商和监管机构咬牙切齿。

这种要求用户及应用开发者使用苹果支付系统进行交易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的做法,目前已在多个国家地区受到反垄断调查。

2019年,ACM就启动了相关的反垄断调查,当时主要集中于约会软件。调查还收到了热门应用Tinder运营者的证词,表示苹果的规定阻碍了其与用户的直接沟通。

2021年12月,ACM对苹果发出警告,要求其调整App Store不合理的支付系统,允许软件开发商使用非苹果支付系统,并且在今年1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不然就会一直给苹果开罚单,最高可以开到5000万欧元。

苹果当时回应解释称,使用非苹果支付系统有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还表示其他软件开放商是自由的,可以使用其他支付系统;同时也将App Store收取的佣金从之前的30%降到27%。

ACM对苹果的这种处理方式并不买账,继续每周对苹果罚款500万欧元。

而苹果则是一副“摆烂”的态度:钱可以交,但无论如何抽成都少不了,一副“即使我有错,但我就是不改”的姿态。

事实上,每周500万欧元的罚款,对家大业大的苹果公司来说只是小钱。

苹果在2021年的收入是3783亿美元;从App Store获得的收入约为257亿美元,算下来每周收入约5亿美元。一周500万欧元的罚款,对于苹果而言也就是其不到两个小时的收入,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持续不断的反垄断斗争


近年来,各国反垄断的浪潮风起云涌。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国家各地区都对苹果发起了反垄断之战。

早在2019年,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要求苹果在内的四家科技巨头提供高管邮件内容、详细财务等信息,进一步扩大对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2020年6月,欧盟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调查,来判断苹果在App Store中为开发者设定的App分发规则是否违反了欧盟规定。

2020年3月,法国反垄断机构对苹果开出11亿欧元的罚单,原因是苹果与分销合作伙伴签订反竞争协议,从而控制产品价格并形成垄断,违反了法国相关的反垄断法。

在各国的施压之下,2020年11月,苹果做出了重大让步,将年收入高达100万美元的公司应用内购买佣金减半至15%,但大公司被迫遵循苹果的App Store规则,并放弃30%的应用内销售。

然而,苹果此举各国企业并不买账。2021年4月,因为流媒体音乐服务商Spotify投诉,欧盟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诉讼,质疑苹果滥用主导地位扭曲了流媒体市场竞争,苹果或被处以全球营收10%,也就是200多亿美元的罚款。

一些国家更是从立法层面直接禁止应用商店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8月,韩国通过立法禁止应用商店垄断的行为,禁止苹果、谷歌要求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使用各自的内部支付系统。

2021年9月,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迫使苹果允许阅读器应用程序(显示以前从iOS外部购买的内容的应用程序)包含指向外部账户设置功能的应用程序内链接。

2021年9月,美国加州法院对《堡垒之夜》开发商Epic诉苹果反垄断案做出判决,要求苹果不得禁止应用开发商设置连接,引导用户选用苹果以外的应用内购买方式。当时这一判决震动了业界,打破了苹果支付系统额垄断。

2022年3月28日,美国司法部批准了针对亚马逊、谷歌和苹果的反垄断法案,防止某些占主导地位的科技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将自家的产品和服务置于比竞争对手更有利的情况。这标志着美国政府首次全面支持这项反垄断措施。

有业内专家认为,这项反垄断法案通过后,将真正成为法律依据,从而给该行业的竞争和发展带来重大变化。


垄断之局何解


一方面,企业有定价自由权,但现在的问题是,在ios生态里,苹果确实是独占和垄断。

苹果的高额佣金和不合理收费抽成,破坏了生态内平台企业与平台内经营者的信任根基,不仅增加了平台生态内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也增加了商户流失导致平台“雪崩”的风险,属于“自毁城池”饮鸩止渴的做法。

而要打破垄断,要么价格被监管,即由政府设定价格;要么就是自行象征性的降价;或是罚款,通过处罚的方式将政府认为的一部分垄断收益没收。

虽然15%-30%的“苹果税”广受诟病,但一棒子“罚死”也不行,苹果的高佣金也有其原因,比如其中一部分是用来维持苹果生态的高度一体化和体验感等。

但罚的太轻,对苹果自身影响不大,也没有太大的威慑力。

而在不愿意开放第三方购买渠道方面,有专家分析认为,苹果忌讳第三方支付是从自身抽取佣金收入方面考虑的。

一方面,苹果垄断应用下载渠道,用户买了苹果手机却没有应用使用的选择权;另一方面,苹果利用终端垄断来对苹果应用商城的开发者进行抽佣,开发者没有话语权,而在抽佣比重上,也缺乏竞争对手,实现了市场支配。

所以,如果苹果开放了第三方支付渠道,苹果从中应用供应商中收取的佣金可能会减少,但同时也给了竞争对手竞争的机会,削弱苹果的市场主导地位。


结语


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上,还需要国家的大力监管以及不断完善的立法。

常态化的反垄断监管,是给大型平台企业服下“定心丸”,鼓励它们继续发挥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带头作用。

而在立法层面上,也应不断完善与反垄断相关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针对平台等大型企业垄断行为的执法案件也应有效推进,从而营造出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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