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宏观】病毒蔓延或使全球服贸加速线上化

近年来,随着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而全球货物贸易增长进入瓶颈期,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驱动力

者:鲁政委 蒋冬英

来源:鲁政委世界观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国境外加速蔓延,韩国、意大利和伊朗病例数甚至出现激增,这或意味着全球人员流动受限范围进一步扩大。考虑到全球服务贸易高度依赖于人员流动,因而,其更易暴露在病毒蔓延的风险之下。据此,本文重点分析疫情对全球服务贸易的可能影响。

1、全球服务贸易:总量与结构

服务贸易是指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为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根据WTO,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可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其中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为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不需要离开国境,因此多借助于现代化的远程通讯技术来实现服务的转移;境外消费 (Consumption Abroad)指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在这种形势下,服务消费者必须进入服务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才能实现服务的买卖,如出国旅游、留学等;商业存在(Cercial Presence):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通过设立商业实体而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方式既可以在一缔约方领土并购一个法人实体,也可以是创建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一般会涉及到市场准入和直接投资问题,通常金融、保险、零售等行业的服务贸易较多采用这种形式;自然人流动 (Movement of Personnel)是指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此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服务提供者过境移动到消费者境内提供服务而实现的,例如艺术家出国演出、专家出国提供咨询服务等。

近年来,随着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而全球货物贸易增长进入瓶颈期,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驱动力。从其发展的总量和结构看,全球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总量快速增长,服务贸易全球GDP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占全球GDP比重已由1975年的6.0%上升至2018的13.3%,而同期货物贸易占全球GDP比重则由1975年的27.3%上升至2018年的46.1%;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虽然危机重创了全球货物贸易,但服务贸易占全球GDP的比重却逆流而上,参见图表1。

第二,服务贸易对人口跨境流动依赖度下降。按载体分类,服务贸易存在还可分为以人口跨境流动为载体和以技术提供为载体两种。如旅行、运输中的客运部分、建设、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主要通过人员的跨境流动实现,而知识产权使用费、其他商业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则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显示,2018年以人员流动为载体的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总值为46.7%,低于以技术为载体的服务贸易占比6个百分点,参见图表2。

第三,服务贸易数字化特征凸显。2013 年 7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Ⅰ》中正式提出了“数字贸易”定义,即通过互联网输送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商务和国际贸易活动,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数字化交付内容,如音乐、游戏;二是社交媒体,如社交网络网站、用户评价网站等;三是搜索引擎;四是其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如软件服务、在云端交付的数据服务等。按照BPM6服务贸易分类标准,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旅行、商业服务、运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设、金融服务等。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付费为数字化贸易代表。

从绝对水平看,当前全球服务贸易仍以旅行为主,2018年全球旅行出口占全球服务出口总值的24%,为第一大服务出口项;随后依次为其他商业服务(21.6%)、运输(17.4%)、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0.4%)等,参见图表3。但从趋势上看,以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代表的数字贸易占比快速上升,其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比重由2007年的7.0%上升至2018年的10.4%,为全球第三大服务贸易来源项,参见图表4。

第四,数字化贸易争端及规则抢订激烈化。尽管数字贸易快速发展,但现存的国际贸易规则缺乏对数字贸易的规范,数字贸易无序发展导致全球贸易新争端更多集中于数字贸易。随着数字贸易重要性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贸易协定将规范数字贸易纳入其考量范围。如,USMCA(美加墨协议)对互联网自由接入自由、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中介责任均作了详细规定;欧盟2020年2月19日公布的数字化战略则制定了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要遵守欧盟的人权价值观等规则。

2、中国服务贸易:总量与结构

尽管我国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服务贸易发展却相对滞后。以2018年的数据为例:出口方面,2018年我国服务出口总值为2335.7亿美元,落后于美国(8269.8亿美元)、英国(3965.8)、德国(3427.6亿美元)、法国(2942.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四,参见图表5;进口方面,2018年我国服务进口总值为5258.2亿美元,仅次于美国(5673.3亿美元),为全球第二大服务进口国,参见图表6。

一方面,从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对人口跨境流动依赖度下降。数据显示, 2018年以技术为载体的服务出口占比高达54,6%,高出以人为载体的服务出口占比13个百分点,参见图表7。

具体而言,2018年其他商业服务出口占全部服务出口比重为28.3%,为我国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项,随后依次为运输(18.1%)、旅行(17.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2.9%)等,参见图表8。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数字化特征逐渐凸显,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占比上升较快: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占比由2001年的1.9%上升至2018年的12.9%;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占比由2001年的0.3%上升至2018年的2.4%,参见图表9。

另一方面,从服务贸易进口结构看,当前我国服务贸易进口主要以人载体。2018年我国以人为载体服务进口占比高达75.8%,高出以技术为载体进口比重53个百分点,参见图表10。具体而言,2018年旅行占服务进口总值的52.3%,为我国服务进口第一大来源项,随后依次为运输(20.8%)、其他商业服务(8.9%)、知识产权使用费(6.8%)、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4.5%),参见图表11。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数字化趋势特征显著。2015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口占比快速上升,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占比由2015年5.1%上升至2018年6.8%,同时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则由2015年2.6%上升至2018年4.5%,参见图表12。

根据前文不难发现,我国服务贸易呈不对称发展,即服务贸易进口显著高于出口,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较大。从总量上看,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仅为1亿美元,基本处于收支平衡状态;随着服务贸易进口规模扩张,服务贸易逆差规模不断扩大至2018年的2911.5亿美元,参见图表13。分项来看,除加工服务、建设、保险和养老外,其他服务贸易均为逆差,其中旅行、知识产权付费基本贡献所有的逆差来源,2018年旅行服务逆差占服务贸易逆差总值的81%而知识产权付费占服务贸易逆差总值10.3%,参见图表14。需要注意的是,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规定双方就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达成一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仍为知识产权主要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付费逆差规模或扩大。

3、疫情对全球服务贸易的影响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导致全球多个经济体对中国采取了签证限制措施,人员跨境流动受阻,中国旅行服务进、出口大幅下滑。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旅行进口占全球比重高达19.7%而中国旅行出口占全球比重为2.7%,参见图表15。对于全球而言,中国旅行进口或使全球旅行收入受损较为严重。

当前包括韩国、日本在内的经济体正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困,全球服务业进口损失或因病毒蔓延进一步受损。从病例人数较多的经济体看,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韩国累计确诊病例为2337,日本累计确诊938例,意大利累计确诊889例,伊朗累计确诊388例,新加坡累计确诊98例,参见图表16。除伊朗外,确诊较多的中国以外经济体都具有旅游业较为发达特征,其旅行服务进口占比较高。将韩国、日本、意大利及新加坡的旅行服务进、出口加总并计算其占比,2018年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旅行进口占全球比重为7.6%而出口占全球比重为8.7%,参见图表17。

双向来看,假定以上经济体旅行进、出口均因疫情而停滞,全球旅行服务总值或下降38.7%,进而带动全球服务贸易总值下降9.3%。

具体从可能受影响较大的经济体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英国及韩国等地为中国旅行服务进口主要来源地,参见图表18。 以美国为例,2月2日起美国政府限制中国人及抵达之前14天到过中国的外国公民入境,暂时中断了中国对美国商务及个人旅行进口。2018年中国自美国旅行服务进口总值为320.7亿美元,占美国旅行服务出口总值的14.9%,参见图表19。

进一步计算韩国、日本及意大利旅行服务进口来源地[1]分布情况,2016年这三地自美国旅行服务进口总值达145.5亿美元,随后依次为中国(62.2亿美元)、日本(36.7亿美元)、法国(30.5亿美元)及西班牙(21.6亿美元),参见图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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