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 利率市场化棋至终局

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 利率市场化棋至终局作者:刘晓翠本周二,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等。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差放开存款利率这最后一跃。央行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

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 利率市场化棋至终局
作者:刘晓翠


本周二,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等。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差放开存款利率这最后一跃。


央行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所谓的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央行提到,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而目前,我国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大额存单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自然而然的步骤。”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首席分析师李志强曾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区间浮动进一步扩大,按照利率市场化“先大额后小额”的推进节奏,同业存单对募集资金对象有门槛限于同业,大额存单发行将范围放开至企业和个人,通过同业和大额存单实现大额存款完全市场化后,再逐步转向小额存款,所以大额存单是完全放开存款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必然步骤。


自1996年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至今,中国利率市场化之路已经近二十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外币存贷款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目前,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分别在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扩展至基准利率的1.2倍、1.3倍。


今年5月10日,央行在宣布降息的同时,也将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不少分析师预测,央行下一步便是完全打开浮动区间,那么中国将完成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跃。
 



不过,法兴经济学家姚炜认为,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挑战才刚开始:


中国今年准备放开存款利率,继而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然而,真正的利率市场化才刚开始。


在迎来最终成功的利率市场化之前,中国还需数年的不懈努力。 在放开现行政策利率(基准存贷款利率)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面临的短期挑战在于,改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中期挑战在于,允许市场对风险进行定价,但又不触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以下为央行新闻稿全文:


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6月2日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称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 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


(二)已制定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


(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备案。


第五条 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大额存单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第六条 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七条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则等。


大额存单的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对于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


第九条 对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为投资人提供大额存单的登记、结算、兑付等服务;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对每期大额存单的日终余额进行总量登记。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服务。


第十条 大额存单可以用于办理质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等。应大额存单持有人要求,对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


第十一条 每期大额存单采用唯一有序编号和命名。发行人或上海清算所应当准确、连续记录投资人持有大额存单情况,不得与其他产品的投资信息相混淆。发行人为投资人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投资人购买大额存单遵循实名制规定。


第十二条 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条款,并于发行结束后次一工作日内披露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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