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2日丨光威复材(300699.SZ)公布,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闫守凤、戚淑欣、王宗良、苗琳娜、孙翠英、胡秀莲、李光友、张淑娟、苗志勇、邹言波、戚丽娟、谷静共12位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光威复材股份的致歉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上述减持行为涉及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份原登记在菏泽秉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光威兴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兴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个合伙企业名下,并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到股东本人名下。
过入股份的上述股东应继续遵守秉威合伙、光威合伙、兴威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减持承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主要原因有:
违规减持的股东多数为第一次开户,没有股票交易操作经验,不懂交易规则,在研究交易方法和操作的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股份卖出;个别股东对作为过入股份股东承继上市时合伙企业相关减持承诺的认识不到位而违反承诺减持股份;部分股东年事已高,委托子女管理账户,子女卖出股票之前未和股东本人确认等。
此次违规减持的12位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违规减持光威复材股份的致歉函》:已对本次违规减持光威复材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本人将严格履行减持承诺要求,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