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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具体措施

格隆汇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公告》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个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加力落实落细实施“反向开票”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