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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股份(600160.SH):浙江省国资委拟划转巨化集团10%股权予省财开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16时38分

格隆汇12月13日丨巨化股份(600160.SH)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持有的巨化集团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巨化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85亿股,约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54.09%,其中:直接持有10.61亿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38.65%;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978.77万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2.18%;另有3.64亿股作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公开发行的17巨化EB的担保及信托财产存放于“巨化集团-浙商证券-17巨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17巨化EB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13.26%。浙江省国资委持有巨化集团100%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09%,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巨化集团仍直接和间接持有巨化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85亿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54.09%,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省财开公司持有巨化集团10%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1%;浙江省国资委持有巨化集团90%的股权,其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68%,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划转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