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中美达成减排协议将带来什么样的投资机遇?

周三,中国和美国就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达成一致,《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正式对外发布。该协议由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宣布。(作者:中信新能源) ...

周三,中国和美国就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达成一致,《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正式对外发布。该协议由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宣布,其中包括了美国对限制碳排放的新目标,中国也首次做出此类承诺:在2030年之后碳排放不再增加。在中美牵头下,此项协议对减少世界碳排放具有里程碑式意义,这会对投资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本期港股那点事分享来自中信新能源对该事件的深度解读,供大家参考。

下面是对该事件的解读:

公用事业&新能源行业重大事项点评:迎接巴黎气候峰会,开启中美低碳纪元
作者:中信新能源

事项:

11月12日,《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正式对外发布。

评论:

中美联合承诺引领应对气候问题新纪元

地球正在经历以全球变暖为突出标志的气候变化,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为代表的国际主流观点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大气CO2等温室气体浓度不断升高很可能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1990年以来,IPCC的四次评估报告不断强化以上结论,而在联合国主导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不遗余力推动下,上述科学认识进一步转化为政治共识: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提出工业化发达国家应负主要责任,并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对发展中国家没有提出量化要求。

•1997年,《京都议定书》仅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美国2001年3月退出),并进一步明确其在第一承诺期的减排量和时间表,随后直接催生了碳交易市场兴起(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

•2009年,“2℃阈值”(即将全球增暖幅度控制在较工业革命前高2℃以内)作为政治共识列入《哥本哈根协议》,并作为全球减排努力的参考目标。

•2012年,多哈会议最终就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一致(2013~2020),此外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要在快速启动资金之后继续增加出资,到2020年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的规模,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碳排放国(2010年中美CO2排放量占全球比重分别为24.7%、16.2%,合计达40.8%),中美两国首次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表联合声明,其中:

•美国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6%~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

•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由此可见,美国本次声明在此前哥本哈根会议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2005年减少17%)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而中国在刚刚正式公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GDP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之后,亦首次给出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具体时间表——2030年左右。我们认为,中美此次《联合声明》对于推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具有重大意义,将为后续全球气候谈判注入动力,带动其他国家并有望于2015Q1提出有力度的行动目标,而两国元首也决定紧密合作以“解决妨碍巴黎会议达成一项成功的全球气候协议的重大问题”。由此可见,全球应对气候问题或将在中美此次《联合声明》后步入崭新阶段。

控制温室气体多举措并进

能源结构调整2030年目标或超预期

清洁化大势不可逆,目标越发清晰

此次《联合声明》中,对能源消耗和排放约束的定量指标设定为:“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双方均计划继续努力并随时间而提高力度。”

而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国在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位11.4%,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我国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叠加此次声明目标,可以说国家短期、中期、长期的能源消费的清洁化目标越发清晰。


风电、光伏空间较大

市场一致观点认为,《联合声明》中的2030年清洁能源消费目标20%,相比之前的目标——2020年消费占比15%,并无明显的增加作用。但是,从我们测算来看,达到远期目标并非易事!

表2:中国能源消费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的情况

资料来源:统计局、能源局、中电联,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

假设2015~2020年能源消费增速为3.3%(2013年为3.7%),根据水电(350GW)、核电(58GW)、风电(200GW)、光伏(100GW)的2020年装机目标,可以看出2020年之前,完成之前承诺的15%的目标,略有压力(表1假设2020年的新增装机均能满发情况下,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实际值与目标值的缺口约2%,但如果考虑到新增装机当年实际不能满发的情况下,完成15%的目标,压力更大)。

但是,按照2020~2030年能源消费年均增速为2.0%的假设测算,按照水电400GW、核电130GW(相比2020年翻一倍以上,年均新增7.2GW)、风电400GW(相比2020年翻一倍,年均新增20GW)、光伏250GW(相比2020年增长150%,年均新增15GW)测算,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的缺口为6%。

从完成承诺目标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水电资源的开发力度到2030年已达极限、核电年新增7.2GW(相当于10年内,每年新增6~7台三代机组,已经非常乐观)也达到较高的水平,那么只有资源禀赋尚有较大空间、安全性较有保障的风电和太阳能可以有效弥补这个缺口。因此,如果适当调整2020~2030年的风电、光伏装机增速至“风电年均新增25GW(高出一致预期25%)、光伏年新增20GW(高于一致预期33%)”,则缺口降为2%;如果将资源可开发容量最大的光伏年均新增提升至25GW(高于一致预期66%),则缺口为零,2030年的减排目标基本实现。

碳捕集与封存期待突破

碳捕集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简称CCS)是指通过碳捕捉技术,将工业和有关能源产业所生产的CO2分离出来,再通过碳储存手段,将其输送并封存到海底或地下等与大气隔绝的地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技术选择,根据IPCC估算,全球CO2地质封存潜力至少为2,000亿吨,到2020年全球CO2捕集潜力有望达到26~49亿吨/年。

就技术路径而言,可分为燃烧后脱碳、燃烧前脱碳、富氧燃烧脱碳。燃烧后捕集技术相对成熟,广泛应用的是化学吸收法,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技术差距不大,已在燃煤电厂开展了10万吨级的工业示范,如华能上海石洞口二厂等。具体来看,该示范项目规模为10万吨/年,投资1.6亿元,建设工期4个多月,分为CO2捕集与精制两部分。工艺流程为脱硝脱硫后40~50℃烟气与乙醇胺溶液反应,经再生塔解析,得干基纯度为99.5%的CO2(0.13~0.14MPa,40摄氏度)。经济角度考虑,处理成本约350~400元/吨;如果按火电厂CO2排放强度8万吨/万kWh测算,若全部处理则对应成本约0.28~0.32元/kWh。由此可见,现阶段其较高的成本对后续推广或形成一定制约。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开展整体煤炭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和燃煤电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而此次《联合声明》更是将“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重大示范”列为中美双方未来扩大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并明确“经由中美两国主导的公私联营体在中国建立一个重大碳捕集新项目,以深入研究和监测利用工业排放二氧化碳进行碳封存,并就向深盐水层注入二氧化碳以获得淡水的提高采水率新试验项目进行合作”。可以预见,未来CCS技术进一步示范突破以及推广应用的前景值得期待。

工业节能深化

结合此前公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我们认为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或将主要集中在以下细分行业:

•能源工业:在电力行业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到2015年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时;2015年全国火电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3%左右。

•钢铁行业: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焦炉煤调湿烧结余热发电、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2020年钢铁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十二五”末的水平。

•建材工业: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玻璃行业……推广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2020年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十二五”末的水平。

•化学工业:电石行业要加快采用大型密闭式电石炉,重点推广炉气利用、空心电极等低碳技术。

由此可见,电力行业后续将着力落实“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时”等标准;而在其他工业领域,节能将是重点方向,钢铁行业干熄焦余热发电、水泥行业纯低温余热发电等市场需求有望持续释放;化工方面,大型密闭式电石炉因能耗较低有望较快推广。

碳交易或将逐步兴起

作为解决碳减排的市场化手段,预计未来国内碳交易有望不断兴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也已经明确提出将建立碳交易制度,具体包括“推动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等。

到目前为止,国内碳排放交易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深圳及重庆等7个地区试点逾一年(覆盖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内容包括建立交易制度、建立核算体系、确定本地区碳排放总量、以及建立一些分配机制。从各地纳入交易市场的企业数量来看,深圳有600多家、上海200多家、北京约200家、重庆约250家,主要都集中在高耗能和重点排放的企业。

表4:试点地区碳排放交易情况
资料来源:试点地区碳排放交易所,中信证券研究部

截止2014年10月,7个试点地区累计成交量二氧化碳1,380多万吨,成交额5.2亿元,平均成交价为37.6元/吨,整体呈稳中有升态势。分区域来看,或由于较严的惩罚力度,北上广深碳排放交易价格高于其他试点地区。此外,各地碳排放权交易在2014年5~7月呈放量上涨态势,主要因素或为履约日将近(2014年7月为2013年度减排承诺考核期),减排无法达标的企业需通过购买配额从而推动市场活跃。

投资策略:碳减排新纪元开启多重投资主线

此次《联合声明》为中美两个目前全球CO2排放量最大国家首次联手就未来碳减排做出明确表态,其中美国更新了到2025年减排目标,中国则就碳排放峰值第一次给出2030年左右的时间表。随着中美就应对气候问题达成共识,预示着未来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将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及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措施,更将正式上升至国际竞合博弈的重大战略层面,而以碳减排为核心的能源结构调整(风电、光伏空间较大)、碳捕集/碳交易、工业节能等也将成为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重要投资主线,相关投资标的我们推荐如下:

•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方向推荐和新增市场容量线性相关的风机、光伏制造业企业金风科技、隆基股份,以及生物质利用标杆企业迪森股份等;公用事业方向推荐国新能源(天然气)、韶能股份(水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等;

•碳捕集/碳交易:主题性相关度较高标推荐中电远达(碳捕捉及封存、参股先融期货32%股权布局碳排放期货交易市场)、深圳能源/华银电力(参股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凯美特气(CO2回收利用)等;

•工业节能:关注服务重点工业行业的天壕节能(玻璃及水泥余热发电)、中材节能(水泥余热发电)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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