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新增1.12亿元诉讼,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3月5日,*ST美尚发布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ST美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被告的

美尚生态.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5日,*ST美尚发布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ST美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1.1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19%。其中,多项诉讼为股民发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ST美尚称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公司正在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是,2023年7月13日晚间,*ST美尚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五、*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美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王迎燕给予警告,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对徐晶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美尚共对外投资了2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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