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被立案股价大跌超8%,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挽回损失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1月15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庚星股份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

202309111837043898.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月15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庚星股份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16日,庚星股份股价大幅低开,最终报收于9.38元,股价大跌8.13%。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主任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3年9月1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庚星股份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李秀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秀新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李秀新简介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上海泛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风险管理经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

李秀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天眼查显示,庚星股份成立于1996年,中庚置业集团成员,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