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第三次提示债券利率下调,还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11月29日,东方园林发布关于“20东林G1”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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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东方园林发布关于“20东林G1”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东方园林作为东方园林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0东林G1”)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2%,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2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3年12月23日(含)至2025年12月23日(不含)票面利率为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回售登记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仅限交易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3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由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资料显示,东方园林起初由何巧女创立。2019年8月5日晚间,东方园林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拟向朝阳区国资中心全资子公司朝汇鑫,协议转让东方园林1.34亿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并将4.51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8%)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朝汇鑫。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朝阳区国资中心下属首家A股上市公司,有助于集中资源帮助公司在水环境治理和工业危废处置领域逐步实现区域升级和战略升级。控股权的转移有利于增强公司信用,提高公司和项目融资能力,为公司提供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流动性支持,能有利于快速恢复并提高公司造血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7月12日,东方园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东方园林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东方园林有天眼风险信息8943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81条,涉案总金额7319.97万元;涉诉关系1390条,开庭公告367条,立案信息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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