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ST金运收监管函

灯塔媒介10月27日讯,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深交所10月26日向ST金运(300220)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ST金运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借款事项的违规行为

灯塔媒介10月27日讯,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深交所10月26日向ST金运(300220)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ST金运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借款事项的违规行为。

2020年9月,ST金运子公司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玩偶一号”)与关联方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顺惠佳”)签订《加盟玩偶一号属下IP小站无人零售经营协议》,约定广顺惠佳将其220台智能无人零售设备交由玩偶一号运营,期限为三年。根据2022年的年度报告,玩偶一号与广顺惠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88.78万元。然而,ST金运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此项关联交易,直到2023年4月28日才进行披露。

2021年5月19日,ST金运与关联方李俊签署《借款合同》,李俊向公司提供1460万元借款。但ST金运也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此项关联交易,直到2022年4月27日才进行披露。

深交所指出,ST金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条、第5.1.1条、第7.2.7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 5.1.1条、第7.2.7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ST金运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运激光”,证券简称“ST金运”),2005年成立,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数字技术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

业绩方面,ST金运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业绩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收约2.136亿元,同比增加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557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约156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3元,同比增加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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