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港股将承接更多稀缺标的回归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中信证券研究

在新制度下,不乏如每日优鲜、老虎证券等细分赛道龙头将有机会回港上市。

12月2日,美国证监会(SEC)通过《外国公司担责法》修正案细则,2022-24年间无法被PCAOB审查会计底稿的中资企业或将强制在美退市(预计2025年)。叠加近期滴滴宣称将在美退市并选择回港上市,国内外监管共趋严格,再次导致市场情绪承压。尽管监管加码,但港交所近期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放宽二次上市及双重主要上市条件限制,为将在美强制退市的中资企业提供了“保护方案”。我们认为美国相关法案对于有(或将有)条件回港上市的企业影响较小,而愈发开放的港股市场也将承接更多具备稀缺性中资企业的回归。

12月2日,美国证监会(SEC)通过《外国公司担责法》修正案(HFCAA)细则。根据法案内容,所有外国公司及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审计财务报告的公司需向委员会提供材料说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从2022年起,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审查发行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则该股票将被禁止在全美交易所交易,并强制在美股市场退市(即2025年)。另外,12月3日,滴滴发布微博称“公司即日起启动在纽交所退市的工作,并启动在香港上市的准备工作”。尽管公司尚未发布正式公告,但滴滴宣称退市也是网安监管落地的体现。近期监管政策再度趋严,港股市场走弱,11月26日至今的6个交易日里,恒生指数、国企指数、恒生科技指数分别下跌3.9%/4.0%/6.8%。

中概监管趋严由来已久,但国内监管加码主要针对个别产业,而非打击全部VIE架构企业。

近年来中美摩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美方对中概股信息披露要求愈发严格。早在2018年底,SEC就曾联合PCAOB针对中概股发布公告,导致中国企业在美融资时遭遇更多风险定价补偿要求。2020年12月,HFCAA获总统签署通过。而本次法案细则经SEC确认落地,预示着美国监管机构将有权利启动强制退市权限。在国内外对中概股信息披露要求存在矛盾的情况下,美股中概退市已“箭在弦上”。另一方面,国内反垄断等政策趋严也早有体现。但国内监管加码主要集中在产业问题上,并非针对全部VIE架构企业。不存在产业政策风险的VIE架构企业或由于投资者的过度恐慌而被“错杀”。 

港交所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助力中概股回港上市。

11月19日,港交所发布了今年3月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并给出上市制度修订的指引。本次修订放宽了二次上市和双重主要上市的限制:

1)二次上市:对于同股同权的大中华发行人,无需证明是“创新产业公司”,且最低市值要求降低至30亿港元;

2)双重主要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同股不同权及VIE架构企业直接申请双重主要上市,且若这部分企业未来被海外交易所除牌,其现有股权结构及VIE架构得以保留。

新的制度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港交所再度放宽上市制度,将辅助更多中概股回港上市,为未来将遭在美退市风险的中资企业提供“保护方案”。

美国相关法案预计对有条件回港上市的企业影响较小,愈发开放的港股市场将承接更多稀缺标的回归。

经测算,当前符合优化后的港交所二次上市条件的美股中资企业多达77家,较此前多出43家,市值约2.4万亿港元。且在新制度下,不乏如每日优鲜、老虎证券等细分赛道龙头将有机会回港上市。而对于这些有条件回港上市的企业来说,由于持有美股的投资者可以转股到港股市场,因此预计在美退市对其影响相对较小。而愈发包容开放的港股市场将承接更多具备稀缺性中资企业的回归,融资平台的地位不断提升。

风险因素:

国内产业监管和反垄断政策加严;国内外流动性超预期收紧;中美摩擦升级;人民币汇率贬值。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