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审议通过 资本市场迎重大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证监会和深交所随后将出台相应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27日的媒体沟通会上介绍,对于未盈利企业,创业板也体现了一定的包容性,取消了现有规则里面“最近一期未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设定一年的过渡期,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

多家券商人士表示,针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公司已经在积极准备。机构认为,首先,推进注册制改革,将有助于完善国内直接融资渠道,增加实体企业股权融资比例。其次,注册制改革有助于完善早期投资退出渠道,通过增强PEVC等风投机构投资初创型企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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