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5日丨宏辉集团(00183.HK)公告,于2026年7月15日,卖方(即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成胜集团及代理订立临时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物业(物业1及物业2),总代价为港币3150万元。"物业1"指位于香港亚毕诺道3号环贸中心30楼办公室1至3,总建筑面积约4,123平方英尺,由卖方1、卖方2及卖方3拥有;"物业2"指位于香港亚毕诺道3号环贸中心2楼的6号停车位,由卖方4拥有。
董事不时对集团资产进行策略检讨,务求最大化股东回报。经计及物业现行市况及表现后,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变现其于物业投资良机,使其以更高效方式投放其资源。
下载格隆汇APP
下载诊股宝App
下载汇路演APP

社区
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