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5日丨尖峰集团(600668.SH)公布,近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氯诺昔康《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2284)。
氯诺昔康属于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系噻嗪类衍生物,具有较强的镇痛和抗炎作用,适用于手术后急性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截至本公告日,已经批准注射用氯诺昔康在中国注册上市的公司有28家,包括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5年度国内注射用氯诺昔康(包括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销售额约为3.04亿元。
注射用氯诺昔康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分类为乙类,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尖峰药业于2024年11月12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注射用氯诺昔康项目的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59.81万元。
尖峰药业已具备相应的生产线,本次获得注射用氯诺昔康《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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