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0日丨杉杉品牌(01749.HK)公布,于2026年3月20日,公司与杉杉集团订立商标许可协议,据此,杉杉集团同意授予集团就其业务营运使用特许商标的独家许可,以及授权第三方仅就集团业务营运使用特许商标的权利。商标许可协议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与商标许可协议项下之特许商标有关的无形资产不超过人民币622.5万元将于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其乃未经审核及于将来可予以调整。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商标许可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被视为一项资产收购。
于公告日期,杉杉集团为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而杉杉股份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9.37%。杉杉集团可透过杉杉股份控制行使占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10%或以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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