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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000913.SZ):控股子公司钱江锂电被裁定重整

2021年01月28日 16时45分

格隆汇 1 月 28日丨钱江摩托(000913.SZ)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钱江锂电”)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1081破申1号之一)。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被申请人钱江锂电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住所地在温岭市东部新区,依法属于本院管辖。被申请人目前已出现不能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破产原因。因此,格远电子及辽源鸿图作为债权人之一,均有权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或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本案中,格远电子及辽源鸿图系分别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重整,而破产程序又不可能有两个不同的程序同时进行,故应根据被申请人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各方当事人的意愿,综合分析被申请人企业陷入困境的情况、重整的可行性等因素作出判断,就本案目前情况而言,被申请人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总数相比,之间的差距未达到悬殊的程度,而该企业本身又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且产业符合当前发展的方向,加之成套生产设备还完整存在,企业尚有恢复生产经营、走出困境而达正常经营状况的可能。鉴此,目前宜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为妥。当然,在本院受理对被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后,若重整不能成功,将对该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当事人无需另行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受理辽源鸿图对钱江锂电的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