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总局重拳出击,民营医疗监管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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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应的最集中的医疗、药品、食品等民生领域中的广告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4月8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不仅对近年来打击“神医”、“神药”广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公示了2023年“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同时还对2024年“铁拳”行动有关医疗行业的监管部署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国家2024年“铁拳”行动将重点关注“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反欺诈方面,会抓住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问题,如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线上线下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案件。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2020年8月起,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2021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包括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等不良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2023年5月1日,国家《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表示: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023年1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又对医生“直播带货”下达了新规,将严查公立医院医生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制作与发布、参与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社会办医等级医院同等参照。

地方上,2022年10月12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出台了《医疗广告发布指南》。该指南融合了国家《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等多部法律法规。从内容丰富程度上看,该指南算是一份比较周全的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规范,值得更多民营医疗机构作为营销推广时的合规参考。

数据上,全国2023年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76万件,罚没4.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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