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因公司及梁健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立案。

超华科技2.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20日,超华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子公司广州泰华近年因生产规模逐年下降,且广州泰华管理层经营不善导致连续几年亏损。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稳定经营,故于2022年8月对其进行停产整顿。近期,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1破申756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盟丰公司对广州泰华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广州泰华破产清算一案,广州中院出具了《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4)粤01破19号】。相关内容如下:经摇珠选定破产管理人的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信经纶君厚”)担任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周军伟。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根据广州中院公告【(2024)粤01破19号】,广州泰华债权人应自2024年4月4日前,向广州泰华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联系人:吴律师;电话:1802237075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泰华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泰华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

广州泰华被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广州泰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子公司破产清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2月27日,超华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27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28号),因公司及梁健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超华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雷助吧” ( 雷助码: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超华科技共对外投资了14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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