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谋划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中期票据,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3月8日,首开股份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首开股份.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8日,首开股份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赵龙节、张国宏、孙茂竹现场参会,李岩、阮庆革、李大进、秦虹以视频方式参会,蒋翔宇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拟用于偿还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本息、项目开发建设、偿还公司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一定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金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首开股份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6号)。

经查明,首开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首开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94条,专利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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