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股票或被终止上市,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3月6日,*ST天沃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ST天沃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

天沃科技.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6日,*ST天沃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ST天沃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三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12月27日晚间,*ST天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天沃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天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ST天沃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一、对*ST天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二、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四、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ST天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天沃参与招投标项目70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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