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回复信访投诉事项监管工作函,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3月5日,ST鹏博士发布关于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ST鹏博士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公司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5号)(以下简称“《

鹏博士2.jpg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5日,ST鹏博士发布关于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ST鹏博士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公司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一》”)和《关于公司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二》”),公司收到上述工作函后积极落实相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回复。

针对上交所“投诉举报称,公司已收到前期向精深(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6.78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1亿元。请公司核实上述股权转让款是否已实际到账,如是,结合账面货币资金情况,逐笔说明相关款项到账后的具体使用情况”问题,ST鹏博士表示,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子公司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云科技”)的100%股权转让给精深(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深科技”),转让价格为6.8亿元。

公司已收到精深科技支付的6.78亿元股权转让款,同时,公司已将鹏云科技97.5%股权转让予精深科技,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事宜。鹏云科技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鹏云科技2.5%股权,尚未完成转让。根据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为6.8亿元,精深科技尚有200万元未支付。

收到股权转让款项主要用于:1、3.5亿元用于偿还欠付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代收款项,主要为公司代收的深圳数据中心、亦庄数据中心相关的移动业务与联通业务机柜租赁费用相应款项,其中,代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0.9亿元,代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6亿元;

2、2.4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对外借款,其中,偿还平盛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欠款1.26亿元;代子公司鹏博士数智云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北京一零陆科技有限公司0.98亿元;偿还欠付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款项0.24亿元。其他资金用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算力设备采购款等)。

值得关注的是,ST鹏博士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于2023年8月31日已签收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杨学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鹏博士成立于1985年,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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