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调整董事长基本薪酬至每年150万,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1月16日,ST交昂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ST交昂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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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ST交昂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ST交昂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长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其中,2024年起,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由税前50万元/年调整至税前70万元/年,基本薪酬作为年度基薪,按月取得基薪的1/12,本次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2024年1月起予以计发。董事长基本薪酬为税前150万元/年,基本薪酬作为年度基薪,按月取得基薪的1/12。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8万元/年调整至税前2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薪酬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董事长、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照要求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审议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相关调整方案参照了其他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依据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做出的,有利于提升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1月7日,ST交昂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ST交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4月29日,ST交昂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无法在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2023年8月31日,交大昂立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综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ST交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ST交昂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联席代理总裁夏三燕、夏景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ST交昂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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