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迎变革!事关多层嵌套投资、合格投资者门槛......

本文来自:证监会

私募管理资产规模约21万亿元

昨日,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私募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私募行业出现一系列乱象,华软新动力由于多层嵌套投资踩雷东莞洛克资本老板跑路.....这表明,私募行业监管仍存在漏洞。

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为全面落实其中要求,证监会对《私募办法》做出修订和完善。

据介绍,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直接融资、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10月,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超过15万只,管理资产规模约21万亿元。

具体来看,新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重大修改。

一是,重新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维持原《私募办法》对于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是,私募基金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私募基金,所投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私募基金,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母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这也意味着,像华软新动力这样的多层嵌套投资以后将不复存在,私募基金因此而暴雷的可能性减少。

三是,完善全链条监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提出持续性规范要求。

细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职责,强调应当履行主动管理职责。进一步丰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合伙人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业务。

明确规模以上管理人、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原则,同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投资、分支机构设立等行为作出要求。

四是,细化分类监管。根据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标的划分产品类型,划定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同时由证监会指导基金业协会做好私募基金投资负面清单管理。

按照《私募条例》要求,对不同类型私募基金作了差异化的实缴规模安排,保障基金的投资能力和投资策略执行。

对单一投资者私募基金、单一标的私募基金等特殊产品形态,明确了差异化的条件和监管要求。

此外,为平稳过渡,对存量机构和产品设置了过渡期。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除名称、经营范围、实缴资本和高管持股比例外,应当在一年内完成整改。

私募基金嵌套层级应当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对存量私募基金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完成整改前不允许新增募集规模或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到期予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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