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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实业(600684.SH)已补缴税款18.44万元

2020年08月21日 16时40分

格隆汇8月21日丨珠江实业(600684.SH)公布,公司2012年至2016年未按税法规定对销售珠江璟园项目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预征土地增值税。公司在2012年至2016年签署的21份借款合同,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公司2012年至2016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按税法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前扣除。公司201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捐赠支出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公司珠江璟园项目在2012年至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应补缴营业税92,500元、土地增值税7.29万元、印花税1.897万元,税款合计18.44万元。应补缴营业税滞纳金18.10万元、增值税滞纳金26.4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1.44万元、土地增值税滞纳金13.89万元、印花税滞纳金1.43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3479.55万元,滞纳金合计3514.4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补缴税款18.44万元,缴纳滞纳金3530.18万元,并收到完税证明。至公司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上述应补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金额为15.78万元,稽查结论应补缴滞纳金3514.40万元,故滞纳金合计3530.18万元。

预计减少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3530.18万元,预计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损益(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