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ST冠福(002102.SZ):取保候审未及时披露 两位实控人吃警示函

2020年07月21日 17时25分

格隆汇7月21日丨ST冠福(002102.SZ)公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林文昌、林文智于2020年7月21日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林文昌、林文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5号)。

经福建证监局核查,林文昌、林文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于2020年4月8日被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签收了《取保候审决定书》。二人未及时将该事项通知上市公司,也未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ST冠福迟至2020年4月28日才披露该事项。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