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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丽(000010.SZ):子公司拟将其应收金沙湖管委会的债权以5970万元转让给南京栖息地

2020年06月29日 20时31分

格隆汇 6 月 29日丨*ST美丽(000010.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或“转让方”)将其应收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金沙湖管委会”)的债权以59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京栖息地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栖息地”或“受让方”)。

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与南京栖息地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就其应收金沙湖管委会的债权进行转让。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交易标的为江苏八达园林应收金沙湖管委会的债权,该部分债权长期应收款账面净值为约5886.68万元。关于该项目债权,江苏八达园林于2018年11月27日以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9月12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9民初415号民事判决驳回转让方的诉讼请求。2019年11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江苏八达园林提起的上诉,目前尚未开庭。

此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尽快回收应收款项,提高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子公司现金流,降低风险集中度,对推动子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此次债权转让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产生收益83.32万元(最终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