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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002240.SZ)解除对瑞盛锂业的托管

2019年12月04日 20时42分

格隆汇12月4日丨威华股份(002240.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瑞盛锂业”)的托管。

2017年11月2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锂能”)及聚源锂能全资子公司瑞盛锂业签署了《托管协议》,聚源锂能同意将瑞盛锂业全权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

公司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致远锂业”)4万吨锂盐项目的首条生产线于2018年3月底投产,在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奥伊诺矿业”)满足致远锂业的原料需求前,公司通过托管瑞盛锂业,并通过瑞盛锂业从海外进口锂矿石选矿产出锂精矿,全部供给致远锂业,为致远锂业的生产提供原料保障。同时,公司将视奥伊诺矿业及其他原料来源的取得情况,决定对瑞盛锂业的托管期限。通过上述托管,有效地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鉴于目前致远锂业可以自行或通过公司从海外直接采购锂精矿来满足其生产所需,同时,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奥伊诺矿业已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进入试生产阶段。奥伊诺矿业投产后,其采选出的锂精矿将用于致远锂业锂盐产品的生产。根据致远锂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后续不需要再通过瑞盛锂业从海外进口锂矿石原矿产出锂精矿供给致远锂业,后续再进行托管已无必要。

根据2017年11月22日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单方面决定终止托管。

因此,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托管协议》的约定,公司拟解除对瑞盛锂业的托管。

在托管期间,瑞盛锂业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此次托管事项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解除托管,亦不会造成瑞盛锂业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

解除托管后,公司不再参与瑞盛锂业的经营管理,瑞盛锂业所有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其所有,瑞盛锂业所有债权债务由其享有及承担,公司与瑞盛锂业无债权债务关系,瑞盛锂业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经营的风险/收益亦不再由公司承担。同时瑞盛锂业承诺解除托管后不再进行锂矿石的加工、销售业务。此次解除托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