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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600894.SH)终止收购西尼机电65%的股权

2019年08月24日 10时42分

格隆汇8月24日丨广日股份(600894.SH)公布,2019年8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广日电梯”)与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西尼机电”或“标的公司”)股东刘涛、张睿、林慧签署了《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与刘涛、张睿、林慧关于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备忘录及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除保密义务外,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备忘录》、《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效力终止。

之前公告披露,2019年2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日电梯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人民币9164.025万元收购西尼机电65%股权,同意广日电梯与有关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2月28日,广日电梯与刘涛、张睿、林慧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自筹划此次股权收购项目以来广日电梯积极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西尼机电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收购股权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各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备忘录》及《股权转让协议》

但在股权交割期间,公司及广日电梯尚未介入西尼机电经营管理的情况下,西尼机电进行了相关投资,并对管理架构进行调整,且有相关经营资质发生变化的情。目前,西尼机电的主要资产、主要经营资质及经营管理团队等与交易基准日(2018831日)所已知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果西尼机电的主营业务、截止到股权交割日的资产负债状况、西尼机电主要资产、主要经营资质、经营管理团队与截至基准日所已知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时,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的方式、价款等主要条款重新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形下,解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及广日电梯积极与乙方开展多轮沟通、磋商和谈判,但双方对交易基准日后标的公司产生的重大差异的评价存在异见,经审慎研究及各方友好平等协商,各方决定依约终止此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