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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SZ):无法满足相应信披要求 终止收购上海重塑能源集团部分股权

2019年08月01日 18时29分

格隆汇8月1日丨大洋电机(002249.SZ)公布,2019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上海重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82号文件,要求公司就收购重塑集团14.586%股权时进行资产评估的具体参数、重塑集团营业收入、成本、费用、主要客户具体情况、最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说明并对外披露。

2019年7月8日,公司按照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4439.85万元。

公司在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关注函回复工作,并与重塑集团就关注函中与重塑集团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商议,请重塑集团配合公司回复上述关注函相关问题。

重塑集团向公司回函表示,重塑集团将尽力配合公司回复关注函的相关问题,但因重塑集团为非公众公司,且在国家大力扶持氢燃料电池行业发展的背景下,相关企业及资本陆续进入该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若公司在现阶段将其相关信息对外披露,可能对重塑集团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要求公司对其相关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

鉴于上述情况,经与重塑集团充分沟通协商后,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对于涉及重塑集团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客户及往来的具体情况等属于其核心商业机密的相关信息在回复中未予披露。在定价方式方面,公司秉持谨慎、公正、公允原则,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重塑集团进行了整体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在上述评估基准日后其他投资人于2019年6月完成了对重塑集团的新一轮增资。因此,此次关联交易以重塑集团最新的市场成交价为定价依据,评估结果仅作为交易作价的参考。上述评估报告因涉及重塑集团的关键数据和信息,公司对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参数、评估结论等相关信息在回复中亦未予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针对上述情况,在公司提交披露回复后随即再次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96号),要求公司对上述未予披露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回复并对外披露。

鉴于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此次交易,先后两次高标准要求公司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其中大部分信息需要重塑集团提供。重塑集团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保护其全体股东权益的考虑,无法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披露,从而导致回复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公司作为重塑集团潜在的持股仅14.586%的股东,也无法强制要求重塑集团提供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此次交易。

此次终止收购重塑集团股权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且经交易各方确认同意,任何一方对本次终止事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友好协商的结果,交易对手方已退回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塑集团股东工商变更手续相应终止。此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认为重塑集团是国内燃料电池行业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是我国氢燃料电池行业非常有价值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立足自身经营的同时,将持续关注氢燃料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的发展状况,完善和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