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鞍重股份(002667.SZ):郭丛军所持5.15%股份被划扣至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2日 19时23分

格隆汇7月22日丨鞍重股份(002667.SZ)公布,2019年7月22日,公司接到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6月27日做出(2019)京03执50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郭丛军持有的公司1190万股股票扣划至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抵债。

公司同时收到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执50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解除申请执行人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郭丛军持有鞍重股份1190万股股票的质押。二、解除对被执行人郭丛军持有鞍重股份1190万股股票的冻结。三、将被执行人郭丛军持有鞍重股份1190万股股票扣划至申请执行人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以抵偿郭丛军需支付的8627.5万元。四、申请执行人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权益变动前,郭丛军持有公司119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执行裁定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郭丛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19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