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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000981.SZ)旗下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及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查等文件

2019年07月15日 19时59分

格隆汇7月15日丨ST银亿(000981.SZ)公布,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及《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查》等文件,获知其名下部分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

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南税保冻【2019】18号、南税保冻【2019】19号、南税保冻【2019】20号、南税保冻【2019】21号、南税保冻【2019】22号)等文件,获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19年7月5日起冻结南昌银亿房产部分存款,冻结存款金额约4271.43万元。

根据上述决定书,要求南昌银亿房产于2019年7月19日前缴纳应纳税款;逾期未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外,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南税保封【2019】1号、南税保封【2019】2号、南税保封【2019】3号)等文件,获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19年7月5日起查封南昌银亿房产部分资产。

根据上述决定书,如纳税期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上述被查封的编号6-17号的相关商铺,公司已收到该部分商铺的50%定金,并签署了相关认购协议,公司已就该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提交了解封申请,该局将于近日对该情况进行核查。

上述部分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虽对南昌银亿房产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南昌县税务局沟通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