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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600189.SH)控股股东2470万股被司法划转

2019年07月11日 20时01分

格隆汇7月11日丨吉林森工(600189.SH)公布,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森工集团发来的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森工集团24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作价人民币1.08亿元划拨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抵偿所欠相应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公司2.56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73%;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公司2.6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

本次森工集团权益变动比例为-3.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森工集团持有的2470万股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