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美晨生态(300237.SZ)拟注销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019年07月09日 20时49分

格隆汇7月9日丨美晨生态(300237.SZ)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注销公司参与设立的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参与设立的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并购基金”、“合伙企业”)。

经公司2015年05月0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金控”)、潍坊新业鼎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业鼎晨”)共同发起设立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潍坊金控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5亿元,占比70%,为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美晨生态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0.98亿元,占比28%,作为该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新业鼎晨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0.07亿元,占比2%。潍坊市新鼎生态环保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05月20日成立。

在并购基金注册成立后,公司与潍坊金控就美晨生态产业链相关的生态园林、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资源再利用等生态环保行业进行了研究,也利用各自的资源对前述研究的行业项目进行了前期搜索和储备,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并购基金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截至目前,并购基金未开展相关业务进行实际投资,且并购基金各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为优化各方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潍坊金控提出注销并购基金,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确认并同意注销该合伙企业。

此次注销合伙企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各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注销合伙企业后,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不会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活动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