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实达集团(600734.SH)2019年度拟向兴港投资申请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不超10亿元

2019年07月09日 16时29分

格隆汇7月9日丨实达集团(600734.SH)公布,鉴于实达集团与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兴创电子”)于2019年6月19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此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此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兴创电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16.6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此兴港投资(为兴创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成为实达集团的关联方,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受金融机构整体信贷收紧的影响,目前公司面临流动资金较紧张的局面,同时公司拟向兴创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为缓解当前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降低流动性风险,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兴港投资及其子公司申请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融资及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及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已包含公司前期向兴港投资子公司已申请的实际融资额度),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8%/年(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产为本次融资或增信提供质押、抵押担保或反担保。

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融资及增信的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且可提前还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融资及增信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