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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603693.SH):意向协议履行期延长40天 涉拟收购扬州艳阳天新能源60%股权

2019年07月04日 16时16分

格隆汇7月4日丨江苏新能(603693.SH)公布,2019年3月6日,公司与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舜大能源”)签署了《关于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舜大能源直接持有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91.2%的股权,公司拟收购舜大能源所持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60%的股权。

自《意向协议》签署以来,协议双方积极推进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意向协议》即将到期,鉴于双方仍需时间进一步完成后续工作,经协商,江苏新能与舜大能源就《意向协议》期限延长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7月4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意向协议》履行期限延长共40天,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3日止。

2、除本协议变更外,延续期间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意向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