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阿里影业(01060.HK)拟1500万元向优酷科技出售电影《何以为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9年06月06日 18时10分

格隆汇6月6日丨阿里影业(01060.HK)宣布,公司合并附属公司上海阿里巴巴影业已于2019年6月6日与AGH的间接附属公司优酷科技订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据此,上海阿里巴巴影业拟向优酷科技出售电影IV(一部名为"何以为家"(又名"迦百农")并由集团与其他独立第三方联合购得中国地区发行权的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版权转让费初步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并将随电影IV之中国总票房收入增长而调高,惟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集团与其他独立第三方订立的合作安排,集团有权收取电影IV出售事项总代价的35%(包括发行收入分成及宣传发行服务费)。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上海阿里巴巴影业已于2019年6月6日与优酷科技订立补充协议,据此,上海阿里巴巴影业(代表电影IV的发行权拥有人)已获优酷科技授予无条件选择权,可于2028年12月3日后向优酷科技回购电影IV之信息网络传播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

据悉,电影IV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446.25万元。出售事项预期将会给集团带来的潜在收益约为人民币188.3万元。经扣除直接相关之必要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将为约人民币634.55万元。拟用作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AGH运营中国主要在线视频网站之一-优酷。鉴于其庞大的用户基础,优酷可成为集团娱乐内容(尤其是其电影和剧集)的有力发行渠道。在线视频播放为观看娱乐内容提供便捷及点播多样性。其于过去数年愈渐流行,预计该趋势仍将继续。在国内,在线视频播放市场由数名行业巨头主导。考虑到优酷科技在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中可向集团提供的整体商业利益,其获选为电影IV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买家。集团将继续制作优质内容并视优酷为可助其向广大观众传播内容的重要业务夥伴。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