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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迅(300167.SZ)申请仲裁获得受理

2019年05月26日 16时37分

格隆汇5月26日丨迪威迅(300167.SZ)公布,公司2019年5月22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053409号》,贸仲委根据公司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的《云计算产业园4号数据机房BT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公司和两个被申请人签订的《鄂尔多斯云计算产业园4号数据机房BT建设项目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受理本仲裁申请。第一被申请人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为鄂尔多斯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高新技术公司向申请人立即支付1.9亿元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计至清偿之日止;高新技术公司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至清偿之日止;高新技术公司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物流园区公司对高新技术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有权对物流园区公司名下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高新技术公司所欠债务。

据悉,2015年8月13日,通过招投标方式,申请人与高新技术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约定高新技术公司将“云计算产业园区4号数据机房BT项目”(下称“项目”)以BT方式交给申请人承包,投资总额为2.45亿元人民币,项目回购期为3年,高新技术公司分三次支付项目的建设资金。

2015年12月7日,申请人与物流园区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物流园区公司以北京市东城区东晓市街的房产为高新技术公司在项目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双方亦就该担保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债权确定期限为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现担保仍处于担保有效期内。

本项目于2015年10月8日工程开工,2017年7月5日工程竣工,2017年8月3日项目竣工验收,2018年2月12日移交中国电信运营,2018年5月申请人申请项目竣工结算,2018年8月17日第三方审计单位结算审定回购款为2.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