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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002002.SZ)与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

2019年05月14日 14时46分

格隆汇5月14日丨鸿达兴业(002002.SZ)公布,2019年5月13日,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或“甲方”)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为进一步加快内蒙古地区氢能源应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企业联合、优势互补、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思路,以双方共同推进加氢站发展为契机,利用中石化现有网点增添加氢功能及加氢站的建设工作,提高中石化现有网点服务功能,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模式。

协议主要内容:(一)积极推动氢气供销服务设施建设。1、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作的方式建立规范的经营实体,进行综合站(加氢、加气、加油)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发挥企业优势参与项目建设,对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合作项目(加氢站)正常运营;对现有加氢站项目的加注能力包含35MPa和70MPa两种气体加注方式,提供加氢站的设备、以及设置液氢储罐提供技术支持。对后期的液态氢气提供运输保障,以及加氢站的新能源推广工作。

(2)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参与加氢站项目建设,并发挥已有381家站点网络布局优势,可以利用加油站附设加氢、加气功能或者加氢站附设加油及加气功能等,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模式;负责综合站的整体运营工作。2、根据乌海地区的相关规划、道路建设发展状况,共同规划建设销售站网,增强氢气的供应能力,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探索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新模式。1、创新发展理念,两家企业积极在双方合作经营的项目落实、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双方密切协调,按照加氢市场发展,优先考虑利用中石化现有网点增添加氢功能及加氢站的建设工作,对需要单独建站的加氢站进行新建。

公司与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在氢能源应用方面开展战略合作,符合国家政策关于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导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合作将发挥公司在制氢、储氢、运氢、用氢等方面的优势,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现有的网点和运营经验优势,加快实现清洁能源氢气的社会广泛应用,降低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成本,预计将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