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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SZ)澄清称:天健为公司2018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05月09日 17时55分

格隆汇5月9日丨锋龙股份(002931.SZ)发布澄清公告,近日,公司获悉来自财经资讯软件“同花顺”的传闻,称“2019年5月6日异动揭秘——锋龙股份今日发生异动,股票大跌,异动原因类别为:年报非标;2019-04-29公告,公司(2018-12-31)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报道虽已作删除,但所涉内容描述与事实完全不符,并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公司对该传闻所涉问题作如下澄清:1、公司2018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非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当前,目前公司经营、财务情况一切正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已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所需披露的信息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如实披露。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和关心,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若上述传闻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