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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高实业(00927.HK)及杨志雄、周丽凤违反证券及期货披露规定

2019年04月12日 22时11分

格隆汇4月12日丨富士高实业(00927.HK)公告,内容有关审裁处就可能有人曾或可能曾就公司证券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第307A、307B及307G条所指的披露规定进行的研讯;及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报告。审裁处裁定公司、杨志雄及周丽凤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

据悉,审裁处裁定公司、杨志雄及周丽凤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及审裁处命令:(i)公司、杨志雄及周丽凤缴付(a)规管性罚款分别为100万港元、30万港元及20万港元;(b)证监会的调查及法律费用,以及研讯程序的讼费;(ii)公司委任一名经证监会认可的独立专业顾问,就其遵守企业披露制度的程序进行检讨。

(iii)杨志雄及周丽凤参加经证监会核准有关企业披露制度、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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