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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300367.SZ):川投信产受让7.48%股份及19.09%表决权成实控人

2019年04月04日 18时27分

格隆汇4月4日丨东方网力(300367.SZ)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蒋宗文(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2019年3月26日转让方与川投信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2019年4月4日,刘光、蒋宗文分别与川投信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刘光与川投信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刘光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约5438.52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6.3642%);蒋宗文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117%)。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光将其转让后剩余持有的东方网力约1.63亿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9.0927%)所对应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提案、提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涉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刘光所持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委托川投信产行使。基于此,刘光和川投信产因此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权益变动外,此次交易另一转让方蒋宗文与川投信产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亦无其他一致行动安排。

若前述权益变动事项最终完成,川投信产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6388.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5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约为2.2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86%。川投信产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