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3日丨艾硕控股(08341.HK)公布诉讼的最新情况,于公告日期,临时清盘人获悉,控股股东Acropolis、陈先生、W&Q、廖掌乾(以下统称"订约方")
已就和解控股股东之间的所有相关诉讼(包括HCA 1227/2017、HCA 1357/2017、HCA 1496/2017、HCA 1624/2017、HCMP 1721/2017、HCA 1737/2017及 HCCW218/2017)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和解条款清单。和解条款清单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订约方须尽彼等最大努力征求张琪及罗永杰同意从董事会辞任;
陈先生与其全资拥有的Acropolis Limited(公司的最大登记股东)可提名适当人选,推荐给公司填补公司董事会的悬空职位;
订约方将尽彼等最大努力促成公司股份恢复买卖,且除非应香港交易所请求,否则不得在香港交易所批准公司股份恢复买卖前促使配发公司新股份;
W&Q及廖先生不得作出任何举动干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及╱或营运,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提出任何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请求,惟有关举动是有关各方所订和解协议项下所规定者则除外;
为了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及由於订约方认为于诉讼中对各方提出的相应指控并无决定性作用,彼等将采取必要措施终止编号为HCA 1227/2017、HCA 1357/2017、HCA 1496/2017、HCA 1624/2017、HCMP 1721/2017及 HCA1737/2017的诉讼;
终止上述诉讼后,Acropolis Limited(作为呈请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在30日内撤销HCCW 218/2017清盘程序中的呈请;
于香港交易所批准公司股份在GEM 恢复买卖后及待取得香港交易所进一步批准后,廖先生全资拥有的W&Q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第二大登记股东)继而将以配售方式向公众人士出售公司的7350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36.75%。
倘HCCW 218/2017清盘程序按上文所述被撤销,公司临时清盘人的任命将不再有效,而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将不必受限於该等程序中的任何清盘令。
就HCMP 571/2018而言,于2018年4月19日,公司及其他各方发出的原诉传票,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Aeso HK的三名雇员提出控告,并且于2018年5月11日,经法院批准,该等传票已被撤回。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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