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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能源(01659.HK)3月12日聆讯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传讯令状

2019年03月06日 18时44分

格隆汇3月6日丨海天能源(01659.HK)公布,有关提交向公司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申请,于2019年2月22日,公司根据于开曼群岛公司法第104(3)条,于开曼群岛大法院("大法院")提交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传讯令状。公司拟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基准为公司董事会将维持公司的管理,而共同临时清盘人将有权以令公司及集团可继续持续经营的方式,制定及建议重组公司之债务。

于2019年3月5日,大法院知会公司,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传讯令状的聆讯日期已订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曼群岛时间)。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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