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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06198.HK)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01月25日 08时11分

格隆汇1月25日丨青岛港(06198.HK)公告,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4.54亿股,每股发行价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亿元(单位下同)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亿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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