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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影业(01060.HK)与华谊兄弟达成为期5年的战略合作 助力“锦橙合制计划”

2019年01月23日 20时27分

格隆汇1月23日丨阿里影业(01060.HK)公布,诚如2018年11月9日公告披露,公司已启动“锦橙合制计划”,将在未来五年、四大电影档期陆续推出多部合制优质电影。公司将以主投、主控及/或主宣发的身份和一流制作团队合作,扶持青年导演、编剧,拍摄出的影片选择在贺岁档、春节档、暑期档和国庆档四大电影档期播出。

为配合上述计划,公司董事会宣布,2019年1月23日,公司合并附属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联华盟”)与华谊兄弟(300027.SZ)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借款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订约双方将就以下各方面展开为期5年的合作:

(1)华谊兄弟主控的影视作品的合作-北京中联华盟及/或其关联方在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将于以下方面享有优先权:

(a)投资于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于投资、宣传发行(决定中国大陆发行商)方面发挥决策及主导作用的若干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广告片、综艺娱乐节目、广播电视节目、网络影视剧、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节目及其他公开发布的视频或音频短片)(“受控影视作品”);

(b)担任订约双方已订立投资协议的受控影视作品的营销与发行的联合发行人;

(c)享有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就受控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事宜的优先合作权;

(d)就订约双方已订立投资及发行协议的受控影视作品而言,与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就有关受控影视作品的线上票务事宜展开合作。提供予北京中联华盟的条款及条件应不逊于华谊兄弟提供予第三方的条款及条件。此外,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保证,其将于框架协议生效日期起计5年内完成主控并上映10部院线电影的目标。

(2)艺人发展合作-北京中联华盟及/或其关联方将与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就艺人经纪业务展开合作,以发掘及发展有潜力的艺人,进一步促进双方影视业务的发展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3)受控影视作品的衍生品开发合作-在与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合作开发受控影作品的相关衍生品开发合作方面,北京中联华盟及/或其关联方在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将享有优先权,包括但不限於授权北京中联华盟及/或其关联方转授开发该等衍生品及共同投资开发该等衍生品的权利。订约双方及/或彼等各自之关联方将提供彼等之资源及/或平台以支援该等衍生品的营销及销售。

(4)营销服务合作-华谊兄弟及/或其关联方在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就受控影视作品的营销及/或宣传发行应优先使用集团营运的淘票票及灯塔提供的宣发服务。

(5)其他事项-订约双方及/或彼等各自的关联方将就有待书面协定的其他方面展开合作。

根据借款协议,北京中联华盟已同意向华谊兄弟授出一笔为数人民币7亿元的贷款,借款年期为5年,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借贷之贷款基准利率(截至公告日期之年利率为4.75%,可不时予以调整)计息。借款将由华谊兄弟用作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其业务的资金。

华谊兄弟已同意向北京中联华盟提供各项抵押品(包括附属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所持有基金份额收益权质押担保及由华谊兄弟两名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

公司相信,公司与华谊兄弟是次的战略合作可在未来五年助力“锦橙合制计划”,促进电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连结,触达更海量的用户,打造更多元的业务场景,创造更多的商业变现机会,以实现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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