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晨鸣纸业(01812.HK):收到证监会决定书并作出相应调整

2019年01月07日 08时19分

格隆汇1月7日丨晨鸣纸业(01812.HK)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在2015年年报公告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了相关备案,其2015年度可按1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2015年年报中,湛江晨鸣在核算其所得税费用时,采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而非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15%税率,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行为导致2015年和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子公司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存在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关联交易事项,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表示,公司已在2017年报中对涉及2015年、2016年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无影响;晨鸣租赁已全部结清涉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关联交易事项的业务,公司对《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及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并组织培训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