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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00811.HK)与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2018年12月18日 18时47分

格隆汇12月18日丨新华文轩(00811.HK)公布,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屋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11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华发行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继续就上述交易与新华发行集团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单独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签订具体的房屋租赁协议。

此外,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皇鹏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11月,公司与新华发行集团子公司鹏物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就上述交易与皇鹏物业续签《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单独与皇鹏物业签订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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