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新城悦(01755.HK)订立2019年服务框架协议 年度服务费最高不超11.8亿元

2018年12月12日 20时23分

格隆汇12月12日丨新城悦(01755.HK)公布,2018年12月12日,公司间接子公司西藏新城悦,与公司控股股东兼非执行董事王振华订立2019年服务框架协议,据此,西藏新城悦已有条件同意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集团)提供或促使集团子公司向其关联公司提供若干物业相关服务,为期一年,2019年12月31日届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就2019年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应付予集团的年度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1.8亿元。

厘定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因素:一是,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11个月,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就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结算的费用总计约为人民币2.88亿元;

二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对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的估计需求大幅增加:诚如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于2018年12月5日刊发的公告所载,新城集团2018年1月至11月的累计合同销售金额比2017年同期增长88.58%。2018年1月至11月的累计销售面积亦比2017年同期增长约106.18%。

根据新城集团于2018年的有关增长率,预期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对我们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包括智能建筑服务)的需求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大幅增加。

三是,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2个年度,订约方就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结算的过往金额;四是,集团的业务计划及通胀等其他因素。

公司为一家经验丰富的中国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物业及设备维护、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园艺服务、公共区域维护,而王振华则通过新城集团在中国进行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

公司自1996年起一直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董事相信有关服务是对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集团)的大力支助,并为公司提供稳定收入来源。因此,2019年服务框架协议代表一段稳定可靠的业务关系,而集团可利用该关系实现其业务目标。

相关股票